北京欣欣顺通商贸有限公司把从个人手里收来的茅台、汾酒等名酒在店内销售,却拿不出供货商资质和进货台账,结果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还没收了非法财物。这事儿发生在这家公司从多个个人手里收了21瓶白酒后,里面有贵州茅台酒、汾酒、剑南春这些大品牌。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这批酒的货值金额是1.27万元,到那时还没卖出去,也没有赚到一分钱。因为它侵犯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商标权,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不仅责令改正,还给出了警告。 而这就叫“真酒也违法”,杭州江干区的一个店主就是个典型例子。他店里被查出23瓶五粮液、茅台酒和国窖1573,全是散装来的没有进货凭证的真酒。他说这是从零散人员那儿一瓶两瓶收的,打算卖掉赚差价。市场监管局鉴定后发现这些都是侵权商品,货值金额28884元。根据《商标法》,执法人员把这些真酒没收了,还罚了75000元。 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祥律师对此解读说,店家被罚没7.5万元是因为《商标法》规定没经过授权的真酒也是侵权。只有经过商标持有人同意授权才算合法,不然即便真酒也会被罚。赵律师还提到,任何食品销售都要有合法来源证明。如果能证明进货手段合法、产品也合法,那就可以卖;如果不能提供进货渠道,就无法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就有权处罚。对于没有票据或忘记开票的合法商品,只要能拿出付款记录、运输记录这些证据就行。不过另一位业内人士建议:如果样品没有进货证明,最好别拿出来陈列。 快消品行业里“窜货”、收尾货的现象很常见,一些小商家为了图便宜进货不要票据。一旦碰上检查就麻烦了,因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像这种没有正规渠道进货的行为是要受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不是从正规厂家进过来的、没有经过授权的商品即使是真酒也可以判定为侵权商品。店家需要经过商标持有人同意授权才属于合法销售行为。所以大家还是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免得最后“得不偿失”了。 还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条的规定:像这种情况因为不是正规渠道进货,即使是真酒也可以罚没可视情节罚款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