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禁渔期捕鱼被抓,还告了余某、刘某

武宁县检察院把张某、陈某等七人给抓了,还告了余某、刘某。他们用那种“绝户网”在禁渔期捕鱼,被判了刑,还要给国家赔四万多块钱,还得在电视上给大伙儿道歉。这事儿其实挺简单,2021年11月到2022年6月,这七个人为了捞钱,在不让打鱼的时间和地方用电毒炸这种坏招子打鱼。然后余某、刘某知道这些鱼来路不正,还是收下来再卖掉,赚了八千多块。 检察官说,这七个人是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余某、刘某就是帮他们掩饰犯罪所得。因为他们的行为把庐山西海的水生物种搞得越来越少了,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检察院就根据法律条文把他们都给告了。法院最后判了他们不等的徒刑缓刑,还罚了款。 这事儿说明破坏环境必须付出代价。下一步检察院还要盯着那四万块钱到底是不是用来放鱼苗或者是其他修复工作了。就是想让大家都明白:下次千万别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