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滋生市场壁垒 代表呼吁破除政绩考核误区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问题——政策落地“走样”,隐性门槛抬高企业成本。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拆除看得见的行政壁垒,更要清理看不见的思想“围墙”。

在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看来,一些地方在执行国家促消费、稳增长的补贴政策时出现偏差:以“必须在当地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为前置条件,企业若不照办便难以享受补贴。

李东生介绍,仅2025年TCL就在多地新增约540家法人主体以满足不同地区要求。

对企业而言,法人主体增多意味着财务、税务、人事、审计等管理链条延长,后续注销撤并程序复杂,客观上推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削弱经营效率与市场活力。

原因——“小账”思维与考核导向偏差叠加,滋生地方保护冲动。

补贴政策本意在于扩大有效需求、带动消费升级,并通过更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供给质量。

然而在个别地方,经营主体数量、注册落地规模等指标被过度放大,成为可量化、易呈现的“显性成绩”。

在财政压力、招商竞争与短期排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少数地方将政策工具异化为“拉注册”“拼数字”的手段,把企业的组织形态当作政绩增量,把应当面向全国统一的政策红利切割为“本地筹码”。

当行政逻辑不当介入市场运行,本应普惠的政策就可能演变为设置门槛、限定路径的“选择性支持”,并由此形成新的隐形壁垒。

影响——政策效能被稀释,要素流动受阻,损害全国统一大市场预期。

从企业端看,跨区域经营的制度成本上升,资源用于应对合规与组织安排的比重增加,创新投入和服务能力反受挤压。

对市场而言,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条件各异,造成企业在区域间重复建设、分散配置,降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必须本地注册”成为普遍做法,将在事实上固化地方分割,影响公平竞争,削弱政策一致性与可预期性,进而影响市场主体信心。

全国统一大市场强调的是规则统一、设施联通、监管协同与要素自由流动,任何以行政手段“筑坝截流”的做法,都会把“活水”变“死水”,让“小循环”干扰“大循环”。

对策——校准“指挥棒”,以制度刚性破除隐性门槛。

纠偏的关键在于把政绩观拉回到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来。

首先,要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减少对经营主体数量、注册规模等单一指标的依赖,更多把营商环境改善、市场主体获得感、公平竞争审查、要素流通便利度、制度性交易成本降幅等纳入考核,推动地方从“拼数字”转向“拼服务”“拼生态”。

近年来,部分地区将“市场壁垒清理”“营商环境优化”纳入对地方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形成以制度建设和企业感受为导向的评价探索,值得总结推广。

其次,要强化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明确提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也不得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等作为享受补贴的前提条件。

对违反政策要求、变相设限的情形,应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可操作的问责链条,及时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布问题清单等方式形成震慑与示范效应。

再次,要在跨区域协同中探索利益共享机制,减少“各自为战”的内耗。

实践中,一些地方通过飞地经济、园区共建、财税分成与指标共享等改革,促进产业链协作和要素跨域流动。

比如区域结对共建园区、推动“研发在东部、制造在中西部”的协作模式,有助于把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合力,为统一大市场提供更可复制的制度样本。

前景——以更大力度破壁清障,释放超大规模市场综合优势。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提速阶段。

随着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加快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地方以行政手段“设卡设限”的空间将进一步收窄。

可以预期,随着考核导向更科学、监督问责更有力、跨区域协同更顺畅,政策红利将更直接、更公平地抵达市场主体,形成扩大内需、畅通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14亿人口共享的大市场,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越是试图搞"政策洼地"、建"小市场",越会削弱市场信心、贻误发展良机。

当前,摆在各地面前的选择十分明确:要么继续被狭隘的政绩观所束缚,用短期的数字增长换取长期的发展活力丧失;要么主动校准观念、强化制度、优化机制,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找到自身发展的新空间。

历史的经验表明,那些敢于拆掉思想上"围墙"的地区,往往在更大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更强的生命力。

各地应当以更宽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扫清障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