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玉镯被人硬拿托架,结果赔了36.5 万元

2025年8月的某一天,市民刘女士在乌鲁木齐市一家玉器店里选东西。她看中了一只价格不菲的玉镯,准备试戴。店员在她拿玉镯的时候,特意叮嘱她:“拿玉镯,别拿托架。”可这时候,意外发生了。玉镯从托架上掉下来,磕在了柜台玻璃上,瞬间裂了一道明显的痕迹。这让店里的人都愣住了。刘女士当时的朋友赵先生为了帮她解决问题,直接把自己名下的车质押给了店主,还在书面上写下保证,要是刘女士的债务还不上,他就补上。 商家觉得柜台上面铺了软垫,已经采取了防护措施。但他们觉得刘女士没有听提示,硬拿着托架导致了损坏,所以要求刘女士赔钱。两个人通过微信商量的时候,刘女士承认是自己不小心弄坏的,也觉得这事儿和损坏有关系。但是两个人在赔多少钱上谈不拢。于是他们一起找了专业机构来评估这个玉镯的损失。评估报告出来了,说这只玉镯在事发那天就值36.5万元。 因为谈不拢,商家就把刘女士还有赵先生告到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在法庭上刘女士辩解说是自己手里的玉镯本身有暗裂没看到,是试戴时才显出来的;她还说商家作为卖玉的专家,应该做得更周到一些比如用防滑托盘或者店员亲自递给顾客。赵先生则说自己质押担保的事儿已经结束了,就算要负责也应该是在刘女士的钱没执行到位的时候才来补漏。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最后判下来:刘女士是个成年人了拿这么贵重易碎的东西得特别小心才行。她不听店员的话拿着托架导致损坏这就是她的错了。同时店家虽然铺了软垫还有口头提醒也算尽了基本责任但考虑到东西这么贵他们在安全措施上稍微有一点欠缺。法院觉得这笔账主要是刘女士的责任占90%。 关于这只镯子的价值36.5万元大家都认了。刘女士说的那种隐性瑕疵也没有证据支持所以不管用。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判刘女士赔32.85万元也就是这个数的90%。同行的赵先生要是刘女士那边还是没钱的话他就得拿这笔钱去填坑了。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