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停止标准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深化标准化改革释放企业活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印发工作通知,对标准化管理机制作出重要调整。

这份编号为国市监标创规〔2023〕4号的文件明确,即日起全面停止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同步废止相关管理办法。

此次政策调整源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强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标准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自试行以来,虽在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实践中逐渐显现出评价标准不统一、行政认定可能扭曲市场竞争等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取消行政主导的评价认定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方面,有助于消除企业为获取政策红利而进行的"标签竞赛",使企业将资源集中于实质性创新;另一方面,符合国际通行的市场化标准制定原则,有利于提升我国标准体系的国际认可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家表示,此举将推动形成"市场驱动、企业主导、政府服务"的新型标准化生态。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立即终止所有评价认定活动,指导已获评企业有序退出机制,全面清理相关标识使用。

特别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延续评价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前瞻观察表明,这项改革将产生深远影响。

短期来看,可能影响部分依赖政策认定的企业战略调整;长期而言,将倒逼企业通过真实创新能力获取市场认可。

随着《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持续推进,未来或将建立更符合市场规律的标准创新激励机制,如第三方评价、行业自律等市场化替代方案。

制度调整的意义不止于“停一项认定”,更在于明确标准化工作的价值取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和效益为目标。

把“称号”退场,让“能力”登场,才能让标准真正成为提升供给质量、促进创新和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