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8日至22日围绕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应受党纪政务处分,以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并于2月19日公开3起酒驾醉驾线索处置情况。通报显示:丽江市宁蒗县永宁坪乡中心完小副校长王某福,2026年2月6日9时3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昭通市鲁甸县火德红镇卫生院院长顾某铭,2026年2月7日21时07分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昆明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副经理陈某,2026年2月11日19时2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通报指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目前均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三起典型案例是一面镜子,既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力度,也提醒作风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只有让每一名公职人员把“开车不喝酒”变成习惯,让每一次执纪监督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