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曝光后半年内会主动把钱给还上?

江西高院的这场新闻发布会,可以说是给所有关心“曝光老赖合不合法”的网友吃了一颗定心丸。就在3月12日这天,江西高院的院长在记者会上给了一个很明确的答复:只要“老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就有权通过媒体把他们的信息公之于众。这个法律依据,就在《民事诉讼法》第255条里面写着呢。限制出境、征信记录、媒体公布,这些全都是法定的选项。 至于曝光的具体方式,大家已经看到了:火车站的大屏、商场里的LED、公交上的移动电视、小区的公告栏,甚至连朋友圈和头条号都不放过,这就好比给“老赖”办了一张“第二张身份证”。有网友开玩笑说,一旦进了这个黑名单,坐地铁都会被全车厢的人指指点点。 不过,“老赖”那边可不愿意这么轻易就妥协。面对铺天盖地的镜头,他们的声音虽然不大,但确实戳中了法律上的一个空白点。不少人觉得,这么曝光就是在侵犯他们的人权。 那法院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院长说只挑那些典型的、情节严重的个案上大屏。公开的内容也仅限姓名、照片、案号、未履行金额这些法律文书里已经有的信息。 而且在技术处理上也做得很到位:头像打码、车牌遮挡,尽量避免过度曝光。 这样做的效果怎么样呢?统计数据显示,大约有20%的“老赖”在被曝光后的半年内会主动把钱给还上。这说明什么?说明社会信用体系的压力真的很大:银行会拒贷、投标受限、子女连读个高收费学校都可能受影响。 在把这些人送进黑名单这事儿上,法院也给大家留了三条路:一是系统自动纳入;二是申请人自己提交请求书;三是通过全国曝光平台一键上传信息。 不过麻烦的地方还在后面。有网友吐槽说,“老赖”把房车挂到父母名下,用亲戚账户收钱,“限高”根本就不管用。 针对这个难题,业内现在的共识是:下一步可能要把“失信惩戒”的范围扩大到恶意转移财产的亲属身上——贷款、投标、高端消费都要受限。 总的来说,曝光只是个开始,制度还在不断升级。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句话:欠债不还就得曝光;要是玩失踪、转财产,法律照样有办法治你。对于这个问题你站哪一边?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