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构建积极生育保障体系 建议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问题: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指出,当前我国低生育率、少子化趋势延续,少生优育逐渐成为青年群体的重要观念取向。

与之相伴的,是婚育年龄推迟、结婚人数下降、育龄妇女规模缩减等变化叠加,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面临较大压力。

贺丹认为,面对人口发展新常态,需要以更从容、更积极的方式去认识、适应并引领,通过制度建设提升家庭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原因:贺丹分析,影响生育水平的因素呈现结构性特征。

城镇化快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扩面提质、高等教育普及等社会转型,在提升人口素质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带来居住、教育、时间成本等多重约束,进一步抬升家庭生育养育的综合负担。

同时,部分地方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存在“重短期、轻长效”的倾向:有的地区更强调现金补贴的即时刺激,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儿童早期发展支持在城乡、区域间差异明显,农村和资源相对不足地区的投入保障仍显薄弱;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生育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婚恋、生育、照护等相关服务行业供给能力不足。

影响:贺丹指出,生育支持政策既关系千家万户福祉,也关系国家中长期人力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若家庭在“能否生、养得起、谁来带”等关键问题上缺乏稳定预期,不仅会降低生育意愿,还可能加剧教育焦虑、职育冲突与照护压力,影响儿童早期发展质量与人口素质整体提升。

她强调,应将生育支持置于人力资本投资的视角下统筹推进,避免把普惠性的家庭福利简单视为负担。

对策:围绕“生不出、养不起、没人带”等突出难点,贺丹提出多项建议。

一是坚持“投资于生命的起点”,系统性重塑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她建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制改革,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大教育”格局,着力减轻家庭教育焦虑,缓解“不敢生”的现实顾虑。

二是健全生殖健康、生育保险与照护服务等保障制度。

贺丹提出,要加强生育力保护,将不孕不育检查、辅助生殖技术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减少因治疗与技术服务费用导致的家庭负担。

同时持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完善育儿补贴政策,研究推进孕产、入托等补贴形式,形成覆盖孕产、养育、托育等环节的综合性经济支持;建立普惠托育运营补贴制度,并推动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支持项目落地,缩小区域差距。

三是减轻职育平衡压力,建设家庭友好型社会。

她建议提升基本生育服务品质,改善儿科、产科诊疗环境与亲情陪护条件,推广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强化政策衔接,发挥社会保障、就业等政策的综合效应;以青年群体更易接受的方式倡导积极婚育观,推进新型婚育文化传播,营造尊重生育、支持家庭的社会氛围。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近年各地围绕育儿补贴、普惠托育等开展探索,政策框架正在形成,但要实现从“政策供给”到“效果可感”,关键在于制度的可持续、服务的可及性与政策间的协同性。

将不孕不育检查和辅助生殖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有望在保障生育权利、缓解家庭支出压力、提升生育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与托育供给扩容、儿童早期发展支持、职育友好环境建设同步推进,才能更好形成系统合力。

人口问题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仅是应对人口形势变化的必然选择,更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夯实中国式现代化人力资源基础的战略举措。

从保护生育力、减轻养育负担、优化社会环境等方面系统性地推进政策创新,既要有政府的主动作为,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只有建立起覆盖生育全周期、保障全方位、支持全社会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才能真正缓解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形成积极的婚育观念,为国家人口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