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杨慧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杨慧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杨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杨慧在2017年至2024年间,先后担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及党组书记等职务。在此期间,杨慧利用职务便利,为对应的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五千四百四十八万余元。 卫生健康系统掌握着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权和重大项目决策权,涉及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多个环节。这些权力一旦缺乏有效制约,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杨慧案件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在长期掌权中逐步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受贿数额之巨大、涉及领域之广泛,充分说明了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性。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杨慧的悔罪态度。杨慧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这说明了我国刑事司法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既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又给予认罪悔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 杨慧案件的查处和判决,是贵州省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成果。近年来,卫生健康系统腐败案件频发,从医疗设备采购到工程项目承接,从人事任免到资金拨付,各个环节都存在廉政风险。这要求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公共卫生领域更须守住底线。对权力最有效的约束来自制度的笼子和监督的常态化。以个案为镜鉴——把查处震慑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拓展,才能让公共资源更好服务人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