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西九龙站海关在对入境旅客实施监管时,成功查获一起藏毒案件,从一名男性旅客脚底查获大麻植物两包,总重17.6克;这起案件的侦破,源于海关关员的职业警觉和严格执法。 据了解,当日该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例行监管时,一名未选择申报通道的男性旅客从身旁经过。关员敏锐察觉到该旅客身上散发出异常的刺鼻气味,立即追上前去要求其配合海关查验。经仔细检查,关员分别在该旅客左右脚脚底各查获疑似大麻植物一包。随后送交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在该批植物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证实为国家管制的毒品类物质。 从案件侦破过程来看,海关关员的专业判断力发挥了关键作用。毒品走私分子往往采取各种隐蔽手段企图逃避监管,藏匿地点五花八门。此案中,当事人选择将毒品藏于脚底袜内,试图利用身体部位的隐蔽性蒙混过关。然而,大麻植物本身具有的特殊气味最终暴露了其违法行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口岸一线执法人员长期积累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是守护国门安全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国际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口岸面临的毒品走私风险持续存在。大麻作为联合国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明确管制的毒品,其危害性不容小觑。四氢大麻酚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成分,长期吸食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导致认知功能下降、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从事毒品走私活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始终将打击毒品走私作为重点工作。各地海关不断强化科技装备应用,提升关员业务能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口岸缉毒网络。同时,海关与公安、边检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 根据我国刑法、禁毒法等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个规定表明了我国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继续处理。相应机构将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查清毒品来源、流向等关键信息,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犯罪网络,确保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
禁毒工作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海关作为守国门的重要力量,对涉毒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既是维护口岸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公众生命健康负责的法治担当。无论携带数量多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守法出行、拒绝毒品,是每位旅客应当共同守护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