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5年举办49场开放日活动 司法透明度持续提升获社会认可

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待的必然要求。

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雪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25年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规范检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问题:司法公开进入更高质量阶段的现实需求更迫切。

近年来,社会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可理解性、可参与性、可监督性要求更高。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责,也要在依法办案与依法公开之间实现更精细的平衡,确保公开“该公开”“能公开”“公开得规范”,防止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读,同时避免不当公开影响办案质效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因:制度化供给与治理现代化要求同步提升。

李雪慧介绍,检察机关一方面将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检务公开规范水平。

最高检在对系统内外广泛调研基础上,推动研究修订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主体,明确应当公开与可以公开的事项边界,完善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机制,并加强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

相关举措体现出检务公开由“有无”向“优不优”、由“做了什么”向“做得是否规范、解释是否到位”的转变,有助于以制度确定性应对实践复杂性。

影响: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增信任的作用不断显现。

公开不仅是程序要求,更与实体公正相互促进。

通过规范发布案件信息、加强释法说理、回应社会关切,能够推动办案过程更加严谨、裁量更加审慎,也有利于把检察履职成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权力运行可追溯、责任落实可检验”的治理链条。

李雪慧提到,检察机关还将注重加大对具有示范引领效果的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这一导向既有助于统一司法理念、明确行为边界,也能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法治共识。

对策: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创新方式为支撑,形成可持续的公开体系。

采访中介绍,检察机关在优化公开方式上持续拓展创新,检察开放日成为重要载体。

自2010年最高检举办以“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来,15年间已举办49场。

2025年以来,围绕“民法典实施五周年”“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刑罚执行监督”等主题,最高检以四级联动方式已组织3次开放日活动。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日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共举办7500余场活动,30.5万人参与“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

从治理逻辑看,开放日活动的意义不止于展示工作,更在于搭建互动渠道:一方面,公众可以更直观理解检察职能边界与办案程序,减少信息壁垒;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也可借助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机制,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可达性。

特别是在民法典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刑罚执行监督等与民生权益紧密相关的领域,通过主题化公开与集中释法,有助于增强社会对制度运行的可理解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氛围。

前景:以更高水平公开助推更高质量法律监督。

随着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将更加注重“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

可以预期,围绕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发布更加体系化、公众参与渠道更有序等方向,检察机关将持续补齐制度细节和工作流程,推动“公开”从单一信息发布转向可互动、可反馈、可评估的综合机制。

同时,面对新媒体传播特点,如何在提升传播效率与确保信息严谨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回应关切与依法保密之间把握尺度,也将成为持续完善的重要课题。

总体看,公开质量的提升将与检察办案质效、社会法治信心形成良性循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坚实支撑。

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和规范化建设,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从15年49场高层次开放日活动,到全国7500余场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检察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这种透明、开放的司法态度,不仅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进一步强化了权力制约机制,推动了法治中国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让司法权更加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