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消费金融机构被罚 合作机构管理成监管重点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对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存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对其罚款50万元,并对对应的责任人盛莲给予警告处分。这个处罚决定再次将消费金融行业的合作机构管理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从行业整体情况看,2025年成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因合作机构管理和贷后问题遭到监管处罚最为密集的一年。据统计,仅在公示日期内,已有包括招联消金、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在内的5家消费金融公司因此类问题被罚。其中,蚂蚁消金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罚140万元;其他消费金融公司也因类似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反映了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招联消金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作为国内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招联消金由中国联通和招商银行各持股50%,注册资本100亿元。截至2024年末,其总资产规模约1637.51亿元,净资产约226.63亿元,实现净利润超30亿元。然而,这样一家规模较大、股东背景优质的消费金融公司,仍然在合作机构管理上存在问题。 从业务结构看,招联消金高度依赖第三方合作渠道。截至2024年末,其自营获客及股东协同渠道贷款余额占比约73%,这意味着通过第三方合作开展业务的贷款余额占比已超过25%。目前与招联消金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包括12家营销获客助贷机构、7家营销获客推广机构以及12家催收服务机构。这种广泛的合作网络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管理的复杂性。 招联消金的产品体系主要包括"好期贷"和"信用付"两大产品。其中,"好期贷"是自主支付类现金贷款产品,可通过APP、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合作方线上渠道申请;"信用付"是受托支付类分期贷款产品,主要在自有电商平台、股东方消费场景及互联网平台合作渠道中使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合作的持续拓展,"信用付"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24年末其贷款余额占比升至41.27%。平均贷款利率为14.81%。 不容忽视的是,这并非招联消金首次因合作机构管理问题遭到处罚。2022年1月,招联消金因催收行为不当、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及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等8项违规事实,被原银保监会罚款290万元。此次处罚表明,相关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的背景是"助贷新规"的落地施行。该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2025年作为该规则落地施行的第一年,监管部门通过密集处罚来规范行业秩序,表达出明确政策信号。 从处罚问题的共性看,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和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是主要问题所在。这反映出消费金融公司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准入审查、持续监督和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对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管理也存在漏洞。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可能积累系统性金融风险。 监管部门的处罚行动表明,规范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已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工作。未来,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更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更加严格的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日常监督,确保贷后资金用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风险积累。

监管罚单是行业治理的重要信号。在助贷业务规范化的背景下,消费金融机构需要明确:外部合作不能替代主体责任,技术创新不能取代制度管理。只有切实强化合作机构管理和贷后资金管控,才能在发展与风控间取得平衡,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透明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