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变革背后的逻辑

近年来,医疗系统里掀起了一股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变革的浪潮,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些调整背后的逻辑。 首先是一个大背景,2018年6月,国家卫计委联合中组部推出了新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特点在于党委定调子、抓大局,院长具体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还有行政工作。不过,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医院到底需要配备几位副院长来配合工作呢?答案其实很模糊,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有多少人。 回顾2017年的情况,当时中组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制定了管理办法,给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设定了门槛。比如,要有五年以上从事医疗或者管理的经历,如果是在三级医院工作,还需要再加上十年的资历;必须完成国家认可的院长培训;如果是医生、药剂师、护士或者技师出身,还得有管理岗位的经验。说白了,这就是一个资格认定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资格”和“数量”这两码事其实是分开的——当资格条件已经很明确的时候,医院里该设几个副手就留给了管理者自己来决定。 再说说薪酬改革这方面。文件里首次把薪酬制度写进了制度层面里去,明确了收入得跟履职表现挂钩、跟医院的发展挂钩,绝对不能跟经济收入直接关联起来。对于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试点年薪制。 河北巨鹿县医院在2019年就大胆地尝试了一把,核定了院长的年薪是28万元。每年年底由医改办来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副院长采用聘任制的方式产生,任期规定是五年。紧接着,安徽安庆也跟上了步伐,2019年12月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方案》。这个方案里把院长的收入分成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还有任期激励几个部分。其中三级医院表现优秀的院长最高能拿到40万元的年薪,二级医院则是35万元。为了保证公平性,规定薪酬要和职工平均水平保持2到4倍的比例。 这个数字一公布出来,就有不少人质疑说这个数额是不是太高了。如果我们拿央企做个比较会发现,央企负责人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经从过去的12倍缩小到了7到8倍;相比之下,公立医院院长的收入差距还是很克制的。 还有一条很关键的线就是成本控制了。新修订的《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把人事薪酬部门的数据也纳入到了成本核算的范围里去:人员信息、工资待遇标准、考勤记录还有变动情况都得进入系统。行政部门、后勤部门、财务部门还有药剂科的费用先在一级分摊池里按照人头或者工作量转给临床科室,然后再一步步地分摊到床位、科室或者具体项目上去。 “副院长越多,行政编制也就越大”,这是一句大白话但也是事实——这就意味着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人力成本也就越高。这种隐性的成本红线让医院在聘任副职的时候不得不精打细算。 虽然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成本分摊示意图看起来有点复杂,但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行政支出最终会变成人头费被分摊到科室里去;科室再把这些费用转嫁给患者来承担(这种转嫁是间接的)。 最后再看看如何搭配好的班子团队吧?政策层面没有给副院长设一个最高的数量上限,但却用薪酬和成本这两把尺子悄悄地调节着这个问题。对于小而精的专科医院来说,可能只需要一两位副职就足够高效地运作了;而那些规模庞大的三甲综合医院呢?五到七位副职如果分工明确反而能降低内部消耗。真正的考验不在于“数量”到底有多少个而在于“专业互补+职责清晰+考核刚性”这三点是否做得好。 只要能够把行政、医疗、教学、科研还有后勤这五大板块都有人负责、有记录可查、有奖也有罚,那么副院长的最优配置就是“刚好不缺”。毕竟啊,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比多几个虚职的头衔要值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