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把公共收益的钱袋子晒在阳光下

你听说了吗,最近有个小区因为电梯广告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又开始琢磨这社区公共收益该怎么管了。其实,现在不管是电梯里打广告,还是停车场租出去,这些都是咱们业主共有的地盘带来的钱袋子。以前大伙都不太在意,现在不一样了,住在楼里的人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大家都想把这些钱管明白。根据民法典,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拿咱们共有的地方赚的钱,除了扣掉必要的开销,剩下的都得归业主所有。这里面包括外墙、公共绿地、路面停车位这些,哪怕是租给别人或者挂上广告,最终都是大伙的。 虽然法律上写得挺清楚,但真到了实际操作里还是挺让人头疼。记者去好多小区走访发现,有几个大问题比较突出。第一个是信息不透明。好多业主根本不知道电梯广告一年能赚多少钱,花了哪些钱,最后又用到哪儿去了。物业贴个告示出来,要么就是一笔糊涂账,要么就随便说句“收支平衡”、“维护用了”糊弄人。有些老旧小区连业委会都没有,谁来管这笔钱更是个谜。 第二个是权责搞不清楚。按规矩说,有业委会的小区得让业委会来牵头管或者委托物业管;没业委会的要么看物业合同怎么说,要么就得靠社区居委会来盯着。可在实际生活里,物业通常是这钱的实际经手人,但他们的角色只是帮大家代管,钱不是他们的。要想让他们老老实实按照合同或者业主大会的意思办事,把净赚的钱用在咱们身上或者分了,还得有一套好的监督机制才行。 第三个是业主自己的自治能力不太一样。业委会是咱们自治的关键人物,能不能成立起来、能不能干活儿都直接影响钱怎么花。有的小区人太多意见不统一,怎么分钱方案都定不下来;还有的业委会专业性不够或者干活儿不积极,根本监督不住物业。 第四个是怎么算成本的标准得好好规范一下。在把钱分给大家之前,法律允许扣掉一些“合理成本”,比如修广告设施、交电费、交税或者请人干活儿的费用。可到底什么算合理,扣多少比例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很容易引起纠纷。专家说了,物业没资格自己拍板决定扣多少或者挪用这笔钱,得大家商量着来或者事先在合同里写清楚。 第五个是维权的路子还不够顺。咱们业主本来就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觉得自己吃亏了可以找物业要账本、找业委会反映情况、请政府部门来查查甚至打官司维权。可现实情况是信息不对等、打官司太费钱、程序又复杂,个人很难去折腾。所以得让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多来指导指导,把调解机制完善一下,把维权门槛降下来才好。 其实这事看着像是家里的小事儿,其实是检验咱们基层治理水平的大事儿。想要把公共收益的钱袋子晒在阳光下不光得靠法律改改规矩,还得靠咱们业主自己醒醒脑子、长本事,物业要讲诚信、守规矩,还有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好好帮忙管着点。只有大家一起努力、商量着来管钱,才能让这钱真正为大家服务提升居住质量、促进社区和谐,让咱们老百姓心里更踏实、更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