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一个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中,因为没把街道的意见充分吸纳进去,导致后面资格审核出了问题,最后不得不重新修订。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财政资金,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国家行政学院的调研发现,经过“形式化征集”的地区,民众对后续政策推广的配合度平均降低了34%。如果意见征集只是走个过场,那政策就可能偏离原本的方向。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成良就指出,当意见征集变成了“公文旅行”,行政资源就被白白浪费了,政策也会失去准头。 一些地方的征集活动已经变成了纯粹的程序空转。比如西部某行业立法座谈会上,好几个企业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写出来的建议邮件,却一直没人看。东部某市的听证会虽然挂着“民意征集”的牌子,但现场连一句反对意见都没记下来。有个省级部门制定技术标准草案时,给200多家单位发了函,结果把反馈时限压到了6小时以内。这样一来,超九成的回函都只能写上“无意见”。 华东某市调整公共交通票价时收到了市民一千多条反对建议,但最后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定价逻辑。当地的企业代表抱怨说,意见箱成了摆设,他们认真写的行业风险分析报告一直没得到回复。有的部门为了推卸责任,也会把征集程序当成“免责盾牌”。西部某县在修订环保条例时虽然按规定完成了28家单位的意见征集流程,但发布的条款和征集意见书有很大差别。 意见征集的形式主义变异主要有三重特征:第一是“程序空转”,第二是“选择性吸纳”,第三是“责任规避”。浙江在搞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时建立了一个“征集-论证-反馈”的闭环系统,让养老驿站布局方案的优化率达到了72%。深圳前海在制定跨境数据流动条例时首创了“双轨意见征询”模式,同时向企业和法律专家开放了修订权限,最后形成的条款还被商务部评为“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制度范本”。 这些例子说明,如果民意渠道真的畅通了,就能激发社会智慧来提升治理效能。要想根治意见征集的形式主义,就得从制度上构建刚性约束。现在最要紧的是建立征集效果追溯机制,把意见采纳率放进绩效考核里去。还要推广“透明化征集”平台,让大家能查到建议提交、处理进度和采纳情况。只有把“纸上程序”变成“治理实效”,民意才能真正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