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到一个挺让人窝火的新闻。陕西西安的苏女士在海南航空买了一张1410元的机票,结果下完单不到1分钟就发现起始地给填反了,西安成了始发地。这问题刚一发现她想把订单取消,但系统已经出票成功了,大概也就10秒的工夫,根本没机会停手。这下好了,她想找个改签选项又没找着,没办法只能申请退票重订。没想到啊,这一退直接被海航扣了780元。苏女士觉得自己这钱扣得太冤了,虽然自己没仔细看,但好歹是刚下单就发现错了,属于“即时错购”,凭啥要交这么多手续费? 事情发生在3月27日上午11时32分50秒,苏女士心急火燎地打算回家。下单时间11时32分34秒,退票款到账时间11时35分05秒,整个过程加起来才2分15秒。海航客服解释说,她是在上午11时34分提交的退票申请,距离登机不到4小时,按照规定要扣50%的手续费。根据他们的《国内航班错购客票退改规则》,想免费退掉错误的机票其实有条件:得在航班计划出港24小时前取消错误的座位;还要重新购买同日期相反航程的正确机票后才能申请免费退票。苏女士因为没满足这两个条件才会被扣钱。 苏女士说自己查了国航的政策发现不一样:国航规定在登机4小时前如果错买了票可以免费改退或者有优惠。不过记者也发现了个问题,“登机前4小时以内”不在国航的“免费、优惠退改”政策范围内。超过4小时的话,国航也会按照机票舱位收取10%至75%不等的手续费,头等舱扣费最少;经济舱扣费最高,经济舱的档次分为15%、30%、50%、70%、80%五个档次。 律师窦江丽分析说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误解的撤销条件。苏女士刚下单一分钟就发现了问题说明合同核心要素改变了(运输方向),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她的真实需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这种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请求撤销。航空公司按退改规则扣手续费并不代表拒绝救济权利。本案中苏女士虽然没满足免费退票的全部条件但属于即时错购情形可以作为证据补充。 现在问题是航空公司到底该怎么处理呢?像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严格执行规定呢?或者说能不能考虑一下乘客的实际困难呢?大家对这种规定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