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别被“多手续”误导:三类不当要求可依法拒绝

当前正值企业用工调整高峰期,劳动合同续签环节暴露出不少不规范做法。记者走访多地劳动仲裁机构了解到,近三个月受理的争议案件中,23.7%与续签纠纷有关,其中两类问题最为突出:企业要求员工办理“假离职”再入职、续签时重复设置试用期。这些做法破坏正常用工秩序,也直接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续签看似只是一次“例行签字”,实则关系到劳动关系的连续性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再次确认。对劳动者而言,续签应以协商一致、合同文本完备为前提,面对违法附加条件要敢于拒绝并及时留存证据;对用人单位而言,规范续签流程、以合规换取稳定与信任,才是降低纠纷风险、保持竞争力的长久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