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1月16日发布公告,对两所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处理。被注销的两所幼儿园分别为六福华庭幼儿园和素社街万寿北幼儿园。 经核查,这两所幼儿园存在三个主要问题:办学许可证已过期失效且未按规定续期;已停止办学活动,无实际教学运营;缺乏合法有效的办学场地,不符合民办教育基本条件。 该处理决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许可有效期届满且许可事项确实已不存在的,许可自动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也规定,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近年来,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因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办,但未及时注销,形成"僵尸机构"。这类机构既浪费教育资源,也容易引发家长投诉和社会纠纷。海珠区教育部门此次主动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办学机构,有助于净化民办教育市场,保护家长和学生权益。 不容忽视的是,教育部门在行使监管权的同时,也保障了办学机构的知情权和申辞权。有关幼儿园如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海珠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辞。这充分反映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决定的公正性。 从更深层看,这次集中注销反映出民办教育市场需要更规范。教育部门应建立更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定期核查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及时处置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同时也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帮助民办教育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规范办学资质管理不是对民办学前教育的限制,而是对儿童权益和教育公平的守护。依法确认许可证自然废止,体现的是对规则的尊重、对风险的前置化解、对公共利益的责任担当。未来,只有把依法办园作为底线,把质量提升作为主线,把治理能力作为支撑,才能让学前教育在更规范、更安全、更可持续的轨道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