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款190万被法院驳回

平南县有个小伙子小林,把他的父母给告上了南县法院,要求二老还他190万元的借款。时间推到了2024年2月15日这天,小林的母亲写了一张还款承诺书,可这份承诺书上只有她一个人签字。按照常理,借贷双方应该有借条、收条这些凭据,而小林提供的转账记录里也没有备注款项性质。虽然母亲签了字,但小林父亲早在2018年后就跟家里分开过了,两人很少联系。法院认为这份承诺书没什么说服力,不能证明借款的事儿。 从2012年转账起一直到2024年2月期间,小林也没有证据表明他要求过父母还钱或者父母还过钱。这就不太符合民间借贷的习惯。小林当时说父母是因为日常生活开销或者做生意缺钱才借的钱,他是出于帮忙才出借的。尽管如此,仅凭转账凭证和母亲的承诺书,还不足以让法院相信他真的借了190万出去。 广西法治日报在3月3日披露了这起案子的细节。最后平南县法院依法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他不服气,把案子上诉到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院还是维持原判,把上诉给驳回了。河北新闻网最先报道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