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给大伙儿把事儿挑明了!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刚发了个重要提醒。到了2月20日这天,天儿有点阴,气温就在4到23度晃荡。大家伙儿如果想唠唠最近发生的稀罕事儿,或者碰上了什么麻烦事儿,随时可以给我们打这个报料电话:0715—8128787,我们愿意帮着您跑腿儿。这大过年的谁不想图个热闹?不过这根安全的弦可绝对松不得!放鞭炮可不像买菜那么随意,除了要严遵守守各地定的那些规矩,咱们还得把这份烟花爆竹安全“十严禁”的东西给记住。 第一条就是不让在商店旁边放炮。具体来说,离零售的店外头30米之内别放那种在地上炸响的爆竹,80米范围内也绝对不能放那种上天的组合烟花。 第二条规定特别硬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事儿绝对不许搞。也就是说,卖东西的店铺和住人的屋子绝对不能在一栋楼里头。 第三条控制存放量。仓库里的存货量不能超过许可证上定的数,而且堆起来的高度不能超过2米。 第四条限制范围。只准在许可证上写着的那个地方做生意和存东西,别的地方都不许去。 第五条管产品质量。只准卖那些个人放的那种普通鞭炮,礼花弹这种专业用的或者没有牌子的产品一律不许卖。 第六条防火措施得跟上。店里头严禁明火,不许抽烟,也不能让易燃易爆的东西从那里经过。 第七条混在一起存东西不行。烟花爆竹必须跟别的商品或者杂物分开来放。 第八条必须有证才能干。手里要是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那绝对不能在外面摆摊卖货。 第九条关心孩子。年纪小的未成年去放炮时必须得有大人陪着看着才行。 第十条看环境放。在禁止燃放的地方或者易燃易爆物旁边千万别去放。 生产到运输再到储存销售最后一点火,这中间哪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这份安全指南大伙一定得了解清楚!↓↓↓烟花虽然好看但规矩得守好了才能平平安安过个好年!希望大家都能过个安心年、幸福年!这就是最新的消息。 本文由章文静编辑完成,监制向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