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实字”和“虚字”截然划分开来,最初是由近代《马氏文通》率先做出的界定。书中设定的标准异常简单粗暴:凡是有义理可言的便属于实字,反之那些不能解释清楚义理、仅用于补充语气的则被归入虚字。这条规定刚一出台,便招来国学界诸多大师的猛烈抨击。杨树达第一个跳出来发难,质问马氏笔下的介词“以”、连词“与”还有助词“之”到底哪一个能算“无义”?这些词分明都有具体含义!马氏只把句末的语气词视为全部的“虚字”,却把句首和句中的大部分词汇全部抹杀,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漏洞百出。 对于“辞”的虚实问题,唐人孔颖达在疏解《诗经》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他明确区分了句首的发语词与其他词汇:像《文王》篇里的“思皇多士”,句首的“思”字虽然出现在句子中间,却被他当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余声”。而像“然则”这类复句连词,他却拆解成“然”表示肯定前者、“则”推出后者的逻辑关系,视其为一组具有清晰实义的逻辑命题。这种区分方式与马建忠主张的“一律无义”形成了鲜明对比。 造成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中西语法体系的错位。马建忠坦言清代塾师在教授语法时大多靠悟性,于是他直接把汉字强行塞进了西方语法体系之中,用“能否独立表义”来取代“是否来自口语”。这就导致了大量原本具有实际意义的书面语词汇被错误地判定为“虚字”。更为严重的是,他误解了许慎提出的“词为言外”的说法,把这一概念错误地等同于“无义”。这使得本该由字和辞共同承担的表意功能被字一家独揽,结果把虚实关系彻底搅乱。 前人早已洞悉其中的区别:辞并不是字,字外还有字。许慎在《说文解字》里指出:“词者,意内而言外也。”段玉裁注解道:“言外”指的是非口语。刘勰在《文心雕龙·章句》中提到:“兮、字出句外,是为外字。”南唐徐锴进一步解释:“在言之外”“在句之外”,他把“字”和“辞”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类别。孔颖达则用“然”肯定前面的内容、“则”推出后面的内容的例子说明:像“然则”这样的逻辑词实义分明,并非单纯的符号化余声。 综合各家观点来看,“辞”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句首发语词和句末语气词,它们不承载实际意义,只负责补充声调节奏;另一类是句中的连词和介词,它们自带实际含义,充当字与字之间的粘合剂。元人卢以纬把“然”系连词统统解释为“如此”,强调的是逻辑前提与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杨树达也指出:“以”因为有“拿”和“因”的本义,所以才能在句子中作介连之词;荀子更是直言:“辞足以见极”,道出了辞的表意功能不可替代。 荀子早就搞清楚了其中的道理:“名是用来指称事物的实体,辞是用来表达事物极限的。”刘勰把辞分成了句首发端、句中札句和句末送末三大类。他认为正是因为辞本身具有实际意义,所以才能把不同的实体之名统一起来表达一个意思。刘知几补充道:“枢机之发动时言语源源不断必须有余音来补足句子”,专门讨论了辞的补足句子的作用。 后世将这些词简单等同于“无义符号”,其实是因为误读了许慎的定义造成的误会。直到今天我们仍需纠正这种偏差:重新认识那些被贴上“虚”标签的连词、介词、助词和发语词……它们不是冗余符号,而是古代汉语表意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只有搞清楚这一点,才算真正接上了从孔颖达到刘勰、从许慎到杨树达这一千年的学术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