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是挺让人揪心的,话说有个人前些年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铁西支行,或者说是农行四平铁西支行,办了笔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借了185000元,想搞套房子住。合同签得挺详细,还押上了自个儿的房子当担保,连共同还款承诺书都写了。最开始他还挺守规矩,按时还钱。可后来他这身体垮了,重病缠身,家里经济一塌糊涂,没法再按时还贷了。银行那边催了几次也没回音,到了2026年1月就把这事儿闹上了四平铁西法院。 法院一查情况,知道对方家里正缺钱看病,家里人也没法上法庭,法院就想了个招儿上门调解。法官亲自去人家家里,一边跟重病的当事人讲道理,告诉他不还钱要负啥法律责任;一边跟银行那边沟通求情。最后商量出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被告同意分期把那11万余元本金和利息全还上。这样一来,银行要回了钱,当事人也不用大老远跑法院了。 这事儿要是搁以前,可能就是走个程序强制执行啥的。但这回法官动了点脑筋,上门去送温暖,这才把事儿给圆了。大家以后在签借款合同的时候可得注意点,有钱就把债还了;实在没钱了也别躲着债权人跑,赶紧跟人家说说情况商量解决办法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