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高级别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就日本等少数国家的涉华言论作出回应,重申中方在 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和原则; 针对日本等国对中国的指责,中国代表以事实予以驳斥。新疆、西藏地区经济保持发展,社会运行总体平稳,各族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社会秩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新阶段。这些情况客观可见。中方强调,坚决反对日本等国散布不实信息、借人权议题攻击抹黑中国,认为此举既偏离事实,也背离国际人权对话应有的宗旨。 中国代表深入指出,日本在评判他国人权问题时存在双重标准,反映出其所谓“人权关切”的选择性与功利性。代表同时强调,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尤其值得警惕。作为二战时期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日本曾犯下严重战争罪行,包括“慰安妇”等人权暴行,但至今仍未切实承担应尽的历史责任。中方指出,日本无视联合国人权机制提出的多项关切,却采取报复和施压做法,试图制造寒蝉效应,阻止他国对其人权问题开展监督与批评。这种做法违背国际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也损害日本的国际信誉。 从更深层看,中方认为,日本在人权议题上的表现与其回避历史责任密切有关。二战结束以来,日本虽经历战后民主改革,但在历史反思上始终不足。“慰安妇”问题、侵华战争历史评价以及对受害国人民的道歉与赔偿各上,日本长期采取回避甚至对抗态度。中方指出,这种历史虚无主义倾向不仅伤害受害国人民感情,也给地区和平稳定带来隐患。 中国代表敦促日本正视自身在人权和历史问题上的短板,认真反思并以实际行动纠正错误。中方同时警示,若日本继续歪曲历史、借题攻击他国,最终只会自食其果。这既是对日本的告诫,也是在提醒国际社会:历史教训不容遗忘,人权保护需要诚意,国际交往应建立在尊重事实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
人权不应成为贴标签、搞对抗的工具,更不应被用来掩盖自身问题、逃避历史责任;国际社会期待的是基于事实的沟通、基于规则的合作与基于良知的反省。唯有坚持对话而非对立、合作而非施压,才能推动全球人权事业沿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