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全面启动 多措并举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问题:当前居民增收受到多重因素制约;一方面,就业结构调整加快,新业态、新岗位增长较快,但稳定性和保障仍待完善,部分行业工资增长偏慢;另一方面,城乡、区域和群体间收入差距依然存,农民增收渠道相对单一,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占比不高;同时,部分家庭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支出预期较强,预防性储蓄上升,消费释放受到影响。增收不稳、消费信心不足,进而制约内需扩大和经济循环畅通。 原因:增收瓶颈既有周期性因素,也有结构性矛盾。其一,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传统部门利润和用工需求波动,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匹配仍需提升;其二,要素市场化配置存在堵点,劳动力流动成本较高、部分领域准入限制等影响就业拓展和经营性收入增长;其三,收入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仍有提升空间,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集体协商覆盖面以及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需要加强;其四,农村资产资源盘活、产权流转与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制约财产性收入增长。 影响:居民收入既关系民生,也影响经济运行。从经济层面看,增收有助于增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基础,形成“增收—消费—再增长”的正向循环,带动家电、汽车、文旅、健康等领域消费扩容提质,支撑扩大内需。对社会治理而言,增收与分配优化有利于“提低、扩中、调高”,推动公共服务更均衡,稳定社会预期。对“三农”工作而言,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将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带动人才回流、要素下乡和县域经济壮大,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 对策: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推进增收需要系统施策、精准发力,重点可从“四个抓手”共同推进。 一是稳就业、扩岗位,稳住工资性收入“基本盘”。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完善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终身职业技能体系,提高劳动者与新技术、新产业的匹配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劳动合同、工时休息、欠薪治理等制度,提升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二是拓渠道、增来源,做强经营性与财产性收入“增长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稳定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经营性收入获得感;推进农村资源资产确权登记与规范流转,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稳妥拓展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丰富与不同风险偏好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供给,加强投资者保护与信息披露,提高财富管理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三是强保障、稳预期,提升转移性收入“支撑力”。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制度更好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者;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支出领域的兜底保障,减轻家庭后顾之忧,释放消费潜力。 四是促改革、破壁垒,形成增收长效机制。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牵引,推动劳动力、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更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公益慈善与帮扶行动,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补充作用,推动共建共享。 前景:随着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落地见效,居民收入增长与高质量发展有望形成更紧密的互动:一上,消费扩容将带动企业投资和供给升级,增强经济韧性;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结构改善将推动更稳健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共同富裕夯实制度和物质基础。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把政策力度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让增收成效更多体现在劳动者、农户和困难群体的获得感上。

收入增长是民生改善最直接的体现,也是观察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把与亿万家庭切身利益有关的议题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框架,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取向。增收不仅是结果,更是撬动消费、激活市场、促进公平、稳定预期的起点。让发展成果更充分、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中国式现代化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