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布的系列公告中获悉,东莞市多家公交企业与汽车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发酵。
截至目前,已有5家公交公司因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故障问题向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车辆达938辆,占当初采购总量的78.4%,涉案金额超过5.5亿元。
问题的源头可追溯至2018年至2019年间。
彼时,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中汽宏远采购了1196辆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
合同明确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这些车辆搭载的均为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生产的锰酸锂快充动力电池。
然而自2021年起,这批车辆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异常衰减现象。
据公告披露,截至目前已有938辆公交车因此停驶,严重影响了东莞市公共交通服务的正常运营。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作为东莞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负责除水乡片区外28个镇街的公交运营服务,此次大规模停运对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造成明显冲击。
针对这一情况,东莞巴士、东莞城巴、滨海湾公交三家企业率先提起诉讼,分别索赔2.05亿元、2.26亿元和1.23亿元。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中汽宏远应继续履行合同质保义务,并分别向三家公司赔偿停运损失1900.4万元、3283.1万元和1260.85万元,合计约644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判决结果并未获得双方认可。
3月3日,龙洲集团发布公告称,中汽宏远与三家原告公司均已提起上诉。
中汽宏远方面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停运损失赔偿金额的部分内容,并要求大幅调低赔偿数额;而三家公交公司则坚持起诉时提出的原赔偿金额。
此外,东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也已向中汽宏远提起诉讼,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从产业链责任角度分析,此次纠纷涉及整车制造商与电池供应商之间的责任划分问题。
龙洲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将督促中汽宏远就微宏动力电池问题产生的售后维修费用及停运赔偿损失,向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这一表态反映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当核心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时,各方责任界定的复杂性。
业内专家指出,此案暴露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中的若干隐患。
一方面,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车辆使用寿命和运营安全;另一方面,8年质保期内出现大规模电池衰减,说明产品质量管控和技术验证环节可能存在不足。
同时,公交车辆大面积停运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关系到广大市民的日常出行需求。
从法律层面看,买卖合同纠纷的核心在于违约责任认定和损失赔偿计算。
一审判决与原告诉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反映出停运损失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等问题仍有争议。
二审结果将对类似案件的审理产生示范作用,也将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质保责任履行标准。
新能源公交是绿色出行的重要支撑,但公共服务的底座在于稳定可靠。
此次纠纷的价值,不止于一城一企的得失,更在于以法治方式划清责任边界、以制度建设补齐全生命周期管理短板。
把质量责任压实到产业链每一环,把运维能力落实到每一条线路,才能让绿色交通真正跑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