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遇上了超便宜的油,结果仔细一看招牌,写的是“中园石化”,不是“中国石化”。

河北有位网友最近吐槽说,自己加油时遇上了超便宜的油,结果仔细一看招牌,写的是“中园石化”,不是“中国石化”。这加油站的英文名“SNOPEC”也特别像,跟中国石化的“SINOPEC”就差一个字母“I”。对方解释说这名字都用了十多年了,审批也通过了,但网友们觉得这分明就是故意“碰瓷”。 针对这种情况,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作为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成员给大伙分析了。他指出,“中园石化”这种做法肯定算侵权。因为它刻意模仿知名企业的名号和标识,就是想把消费者给骗进去,让大家分不清真假。至于它说的那两个理由,也根本站不住脚。 “通过审批”并不代表没问题。工商登记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填对资料,根本不会管你是不是在侵犯别人的商标权。所以你就算办好了营业执照,也不代表就安全了。 “用了十多年”的理由也没法免责。只要你是故意搞混、恶意使用时间越长,反而侵权的情节就越重。只有那种真的是先于权利人善意使用、并且已经形成了稳定市场的,才有可能构成所谓的“在先使用”抗辩。很明显这次的情况根本不满足这个条件。 如果你真的因为看走眼加错了油,事后是可以要求退款的。消费者完全有权利让加油站退钱,甚至可以主张“退一赔三”。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要是故意隐瞒身份、制造混淆,就是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情况下属于消费欺诈,消费者最低可以拿到500元的赔偿。 大家要记住,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记得要保留好加油凭证、照片、视频这些证据,直接去找加油站协商退款并索赔就行了。这事儿编辑是何思蓓和李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