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直播带货成为食品消费的重要入口,但风险隐患随之凸显。
发布会指出,近年来食品类商品在直播电商中占比上升,便利了消费者选购,也带来新的监管挑战。
部分直播间存在夸大宣传、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售卖过期或来源不明食品、诱导绕开平台交易等乱象,个别甚至涉及有毒有害食品。
受众中老年群体更易被“保健”“功效”话术误导,购后维权成本高、证据固化难、退赔环节受阻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
原因——责任链条不清与平台治理能力不足相互叠加。
监管部门在执法与日常监测中发现,一些平台在入网资质审核、商家与主播行为管理、食品信息真实性核验等方面存在短板,导致风险前移不足。
直播生态多主体参与、交易链条长、传播速度快,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服务机构之间权责界定不够清晰,现有制度对直播带货的针对性、全链条约束力有待加强。
同时,流量驱动下的“带节奏式营销”放大了冲动消费与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举证困难、跨区域协同处置复杂,进一步提升治理难度。
影响——食品安全红线一旦被突破,伤害的是社会信任与市场秩序。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消费信心的重要支撑。
直播电商一端连接田间工厂,一端连接千家万户,若任由问题滋生,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放大舆情风险,也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生存空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并对新业态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反噬。
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底线要求决定了必须把风险控制在交易发生前、扩散之前。
对策——以制度明责促履责,推动“放得开”与“管得住”统一。
发布会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定》以问题为导向,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在调研座谈、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完善形成。
《规定》共33条,突出“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获益谁担责”的治理逻辑,核心在于把直播带货食品的关键主体纳入同一套责任框架,形成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的闭环。
一方面,明确适用范围,覆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推动从平台到直播间、从主播到机构的责任清晰化。
另一方面,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审查登记、培训管理、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直播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与风险预警。
通过制度化要求,把“入口关”“过程管”“事后查”衔接起来,减少监管盲区与责任空转。
同时,新规释放的信号是促进治理方式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对高风险品类、高频违规行为实施更具操作性的管理要求;对跨主体协同处置提出机制化安排,提升对虚假宣传、违规引流、场外交易等行为的发现与处置效率。
对行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将成为竞争力的一部分,平台与机构的管理能力、供应链把控能力、内容审核能力将接受更严格的检验。
前景——以规范促发展,直播电商食品赛道将加速走向质量竞争。
随着规定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各地监管部门有望在统一规则下加强执法协同与风险治理,推动平台完善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留痕管理与投诉处置,促进商家和主播回归“以真实信息赢得信任”的经营逻辑。
可以预期,短期内行业将经历合规成本上升与规则再适配过程,部分依赖擦边营销、来源不清供货的账号和链路将被挤出;中长期看,标准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有利于形成更加透明的交易环境,推动品牌化、规模化、供应链稳定的经营主体脱颖而出。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规的意义不仅在于减少“踩坑”,更在于把维权链条做实做细:当责任主体可识别、经营行为可追踪,投诉举报与证据固定更有依托,消费信心也将随之增强。
对监管而言,制度牵引将推动监管资源向风险更集中的环节倾斜,借助智能监测等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实现精准监管、协同治理。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更需要在规范中发展。
新规的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新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态度,既要促进创新发展,又要守住安全底线。
只有让守法者行稳致远,让违法者寸步难行,才能真正实现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的目标,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