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地方和部门在工作推进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交叉重复、多头并进,调研扎堆、陪同接待负担偏重等问题,挤占基层办案和服务群众的时间精力。
对检察机关而言,基层既是司法办案一线,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利益保护和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负担过重不仅影响办案效率,也可能削弱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基础支撑。
原因—— 形式主义的产生,既有工作方法层面的惯性,也有治理方式层面的偏差。
一方面,部分工作仍习惯用“留痕”来证明落实、用“数据”来衡量成效,导致“唯指标”“唯排名”的倾向抬头;另一方面,制度供给与流程管理不够精细,发文开会、督查考核、调研安排之间缺少统筹,容易出现同类事项多头部署、重复推进。
此外,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基层工作复杂度上升,如果上级机关指导方式不够精准,也可能出现“用管理替代服务”的情况,使基层在应对多项事务中承压。
影响—— 减负不只是减少“数量”,更关键在提升“效能”。
最高检方面表示,2025年以来,在严格把控会议文件方面,既做“数量瘦身”,也促“效能跃升”。
通过统筹制定年度发文会议计划、按季度汇总执行并预警提醒,将要求前置到流程之中;针对发文开会常见问题,制定长效举措并融入日常管理,强调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必须发的注重吸收合并同类文件内容,同时同步推进“立改废”。
会议管理上,从规格、规模、会期、参会范围和方式等方面严把关口。
相关举措带来的直观变化是:对下发文进一步减少,涉及省级检察院参加的系统性会议次数稳中有降,会议时长明显缩短、规模显著压缩,不必要的“陪会”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基层从“赶场、填表、应付”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把更多精力投入到高质效办案和群众可感可及的司法服务中。
对策—— 围绕“破除唯数据论、强化质效导向”,最高检提出进一步规范检察管理。
其一,巩固深化“一取消三不再”等已有成效,推动督查检查考核统筹规范,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减少随意性、重复性安排。
其二,强化专项督察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在审核备案基础上,2025年组织对8个省份实地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突出以制度落实检验管理成效,避免以材料“堆积”替代问题解决。
其三,抓实重点工作督办机制,梳理形成年度重点任务“一本账”,将党组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和重点督办任务统筹纳入闭环管理,并按季度听取进展,以“少而精、精而准”的方式推动落实,减少基层反复报送、重复对接。
调研是联系实际、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负担点之一。
对此,最高检修订已施行十余年的调研制度,出台新的调研工作办法,围绕调研统筹、方式方法、跟踪问效、接待规范等作出制度化安排,并设计研发调研报备系统,旨在从源头减少扎堆调研、多头调研,提升调研针对性和成果转化率。
制度与信息化手段同步推进,有助于把调研从“看热闹、走流程”转向“解难题、促落实”。
前景—— 从治理逻辑看,持续为基层减负,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
检察机关推进减负工作,核心在于把资源和注意力重新聚焦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制度和流程里。
下一步,随着发文会议“控量提质”、督查考核“统筹规范”、调研管理“制度化信息化”不断深化,基层负担有望进一步下降,管理方式将更加注重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统一。
与此同时,减负也需要与激励担当相配套,既要压减无效事务,也要通过科学考核和精准指导,让基层在依法履职中更有方向、更有动力。
形式主义是影响工作效率的顽疾,也是损害党群关系的重要因素。
最高检通过系统性、制度化的举措推进基层减负,既是贯彻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这些改革不仅减轻了基层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全系统更加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随着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化,检察机关的工作效能必将进一步提升,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