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营经济是稳增长、促就业、强创新的重要力量,但在现实经营中,一些民营企业仍不同程度面临市场准入门槛不清、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不透明、隐性限制与差别化对待等问题。尤其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个别地方和单位以"条件设置""资格门槛"等方式变相限定经营主体类型,导致民营企业参与机会受限、交易成本上升。
民营经济从政策松绑到制度护航的演进,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进程。山东此次立法实践不仅为市场主体送上"定心丸",其构建的政企互动机制更值得关注。当企业诉求能够直接转化为政策调适的参考,这种良性循环将重新定义新时代的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