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把王某春、张某飞这对夫妻送上了法庭。2022年8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二人的判决结果一锤定音。王某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得没收全部财产;张某飞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一审后,两人都没有上诉,这一判也就生效了。 这个案子要从2020年底说起。那时候王某春和张某飞在外面打工辛苦了很久,就决定回老家搞点“烤酒”的小生意。他们在黔西市租了间民房,随便办了个营业执照,连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懒得办就开始生产了。因为生意不好,他们打起了歪主意,决定用便宜的工业酒精来给酒“提味”。 2021年4月到5月期间,王某春用微信账号“花起花落”在网上买了三次总共160斤的98度工业酒精。这些酒精被倒进尾酒里后,四百多斤酒的价格立马就翻了好几倍。他们把这种酒定价6元一斤,很快就有销路了。 2021年4月的一天,张某飞的外侄赵某甲来找他们拿酒泡杨梅酒。王某春根本没告诉人家这酒有毒,直接卖了120斤给赵某甲。后来这酒被放在了叔父赵某乙家里,还倒了一小杯给老人家喝。没想到6月9日赵某乙就死在家里了。办丧事的时候好多村民都喝了这种酒,结果赵某丙、李某某、赵某丁相继中毒身亡,还有40多人被送进了医院。 法医检查后发现,赵某乙他们四个人都是甲醇中毒死的。法医还从24名喝过酒的人的血样里查出了甲醇。短短几天时间,整个村庄都陷入了恐慌和悲痛之中。 这个案子发生在2022年8月之前。《刑法》第144条规定得很清楚:把有毒有害的东西掺进食品里卖出去,致人死亡的要按假药罪处理,最高可以判死刑;要是没有死人但情节严重的话至少得判五年;一般情节也得判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钱。 检察官提醒大家说:工业酒精里有甲醇、甲醛这些剧毒的东西,喝一点点都可能让人瞎掉甚至死掉。它只能当化工溶剂或者燃料用,绝对不能上桌当酒喝。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做食品生意一定要有证生产、严把原料关;消费者要是发现了不正常的“好酒”得马上停喝并去举报;贪图小便宜早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条红线谁都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