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无户口儿童上学难题待解 多部门协力破除制度障碍保障受教育权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一例儿童权益保障事件引发关注。经调查,涉事男童为2018年12月第一任抚养人孙某在广东韶关野外发现的弃婴,后经非正式交接,由现抚养人杨某照料。由于两任抚养人均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且涉及跨省发现弃婴、收养人年龄条件不符等情况,儿童户籍登记问题长期未能解决。 记者调查发现,该案例集中反映出三个关键问题:其一,现行《民法典》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需相差40周岁,孙某因年龄限制无法完成合法收养;其二,弃婴发现地与现居住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原始报案材料缺失,核查与衔接难度增大;其三,抚养关系在非正式转移过程中未履行民政备案等必要程序。前锋区教体局已启动应急机制,明确“入学与户籍脱钩”,保障儿童受教育权不受影响。 法律界人士认为,此类情形可依法启动特别处置程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表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等规定,民政部门可优先指定福利机构作为法定监护人,先行完成户口登记等基础程序。对应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000例类似情况,其中七成以上通过该路径得到解决。对现抚养人杨某而言,可通过合法寄养或后续依法收养等方式,延续稳定的抚养关系。 当地民政部门回应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将会同公安机关核查儿童来源的合法性:如确认涉及拐卖,将启动寻亲程序;如确认为弃婴,将在完成DNA比对等核验后,启动特殊户籍登记程序。值得关注的是,本案还涉及跨省协作,广东韶关与四川广安两地民政、公安系统正推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以提升信息核查与处置效率。 前瞻观察认为,此案对完善我国弃婴救助与安置机制具有代表性意义。随着2024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施行,建设全国统一的弃婴救助信息平台成为趋势。专家建议更强化“发现—报案—安置”的标准化流程,明确跨区域协作责任,同时在特殊情形下优化收养与安置审批衔接,减少制度空转。

一座城市治理是否有温度,往往体现在对最弱势群体的制度回应上。对“无户口”儿童而言——入学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把“先入学”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以法治化、程序化方式补齐监护与落户链条,既能守住未成年人权益底线,也有助于基层治理从事后补救转向前置预防,让每个孩子都能被及时看见、得到保护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