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同居时因感情闹矛盾直接上手打了人家

给大家讲个事儿,3月30日,北京三中院也就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子。何某这个男的,在跟女友陈某同居的时候,因为感情闹矛盾,直接上手打了人家。结果把人打成重伤二级,还鉴定为八级伤残。这个暴力男友何某已经被判刑了,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陈某家人报了警才把他抓起来的。那是3月30日的事儿。何某跟陈某原本是情侣关系,两人同居期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起了争执,何某直接就动手了。打了个半死啊,陈某身上到处是伤。脾都给打破了,全身软组织也有损伤。法律怎么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这种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同居关系里发生的暴力行为,也得管。法院判决何某得赔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还有鉴定费什么的,加起来一共是583347.26元,差不多就是58万多一点。法官解释说啊,保护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不能用暴力残害妇女。不管是不是家里人,只要在一起生活发生暴力行为都不行。这次的案子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虽然何某跟陈某没领证结婚但已经住在一起了啊。所以只要你动手打人造成了伤害,就得负全部责任。编辑是彭冲和翟永军还有张静姝写的这个新闻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