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仪征住着的业主王某某,还有另一位业主沈某某,他们原本同住在一个楼层,两家共用一个公共空调外机平台。虽然这个平台并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的房产证面积,但双方都清楚,这是两人共同使用的地方。后来王某某装修时遇到了麻烦,因为沈某某把公共空调外机位的隔板给拆了砌墙,把它扩成了自家阳台的一部分,还在改造处安装了水电和洗衣机等设施。这下子王某某就头疼了,因为他的空调外机没地方放了。他多次找物业反映情况,物业也贴出了限期拆除公告,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报警后,110多次上门调解也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没办法,王某某最终把沈某某告上了仪征法院。庭审中双方都承认这是一块共用的区域。然而,已经立在那里的墙并没有因为承认而消失。 这个案子虽然不大,但道理很清楚:公共区域不能谁先占就归谁。仪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沈某某占用了共有空调外机位扩建阳台,改变了建筑原本的设计和使用功能,妨碍了其他共有人的合理使用。所以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把空调外机平台恢复原状并排除妨害。 这次事件提醒大家:邻居之间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如空调外机平台、楼道等都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占用或改建。私自改建不仅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破坏建筑原有结构,带来安全隐患。大家在装修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尊重邻居的权益。遇到问题时多沟通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