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保温材料抽检结果公布 近15%产品不达标暴露行业隐患

建筑保温材料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组织开展的这次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区主要盟市和计划单列市,检验范围和力度均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该领域的高度重视。

本次抽查重点针对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防火保温材料等三大类建筑保温产品。

其中,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在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等12个盟市和计划单列市的28家生产单位共抽查38批次,发现11批次不合格;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在13个盟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5家生产销售单位共抽查82批次,发现9批次不合格;防火保温材料(岩棉、矿渣棉、硅酸铝棉)则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总体不合格率为15.3%,反映出该产业在质量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从不合格产品的具体项目看,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剥离性能和粘结强度两个方面。

这两项指标直接影响夹芯板的结构完整性和使用寿命,是关键的安全指标。

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不合格项目则涉及外观要求、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氧指数、燃烧性能等级等多个方面,问题相对分散。

其中,导热系数、压缩强度等性能指标不达标,直接影响保温效果和承载能力;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则可能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既反映了部分企业对产品质量管理重视不足,也暴露出生产工艺控制、原材料把关等环节的薄弱。

建筑保温材料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生产工序管理不够规范,质量意识有待提升。

同时,市场竞争压力导致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忽视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剧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针对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明确的处理要求。

对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其继续生产销售。

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并及时组织复查。

特别是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将开展约谈,进一步强化约束。

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监管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一举措既是对企业的规范要求,也是预防问题产品流向市场的重要保障。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深入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整治台账,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消除突出风险隐患,保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这充分表明监管部门对该领域质量安全的持续关注和有力监督。

建筑保温材料既关乎节能降耗的“经济账”,更是消防安全的“生命线”。

抽查通报释放出明确信号:以问题为导向、以执法为保障、以主体责任为核心的质量治理正在加力推进。

只有让标准真正成为“硬约束”,让每一道工序、每一张记录、每一次检验都经得起追溯与检验,才能把隐患挡在市场之外、把安全筑进城市之中,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坚实的质量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