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协有个叫薛军的委员,专门建议咋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机制,想给法治建设还有市场秩序提提速。现在全面依法治国搞起来了,市场经济改革也得深化,这法律服务要是专业规范点,那就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薛军是贵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也是上海中联(贵阳)律所的主任,最近他围着行政机关跟国企怎么选律所这事儿提了好些建议,大家一听都在琢磨。他说优质的法律服务不光是市场资源,更是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依法行政、让国企这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的关键。现在要是不赶紧完善规则,帮行政单位和国企挑个专业靠谱又实惠的律所,那还是挺急的事儿,对贵州律师行业长远发展也有大意义。 以前老有人觉得“价低者得”是好事儿,薛军觉得这不对。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得看专业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光看报价算啥?要是光看报价,那违背了“质价相符”的原则,还可能让隐性成本变高,最后搞得律师行业都陷入低价竞争的怪圈,谁都不好受。他建议贵州省财政厅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手研究个规定。他还特意提到了2023年2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的那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觉得这个办法里的综合评价框架挺值得学。 那个办法里说的明明白白,选会计事务所得看费用报价、机构资质、执业记录这些要素。关键是质量管理水平的权重不能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权重不能高于15%。薛军觉得这跟选律师一样都是脑力活和专业活儿。让省级财政和国资部门牵头把评价要素定下来、权重也给拍板了、再把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这几条规矩搞清楚了就行。 除了规范标准,薛军还提了点配套的监管和保障措施。他希望各级财政国资部门盯着看行政机关和国企是不是按规定办事儿了。另外建议财政部门把买法律服务的钱都算进预算里,这样就能在综合评估机制下保证律师拿到合理的钱,大家干活儿也就更有劲了。 薛军这建议就是想把选人的机制弄得更细更科学一点。说到底就是要把“价格优先”变成“质量优先”。这既是为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防住廉政风险的事儿也是为了营造个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事儿。只要贵州在法治建设和国资监管上不停推进改革,完善这个选聘机制就能提升治理效能、把市场活力给激出来。这也算是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铺了条坚实的法治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