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和押汇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件事

大家知道吗?信用证和押汇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件事。先聊聊议付吧,这就相当于银行把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和汇票直接给买了下来,提前给出口商垫资。只要单据都对路,银行就得掏钱买单。这钱一垫出去,追索权一般都归银行管了。 再说说押汇,这就好比把单据抵押给银行,拿开证行以后的付款权做担保来换一笔短期融资。单据有没有问题没关系,只要开证行点头,银行就愿意放贷。不过借钱就得还钱,融资方随时都要把钱还回去。 说到底,议付是“买单据”,押汇是“押权利”。从法律关系上说也不一样:一旦议付成功,议付行就成了合法持票人。只要单据表面看着都没问题(除非信用证里有特别规定),银行就算借出去钱了也不能再去追受益人要钱了。押汇可不一样,这时候银行只是个“质权人”,单据的所有权还在出口商手里。 那么这两种业务都适合在什么情况下用呢?议付只出现在议付信用证里,而且只能由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来操作。押汇就灵活多了:不管是信用证、托收还是赊账交易都能做;只要有银行愿意接受质押就能放款。 说到风险那块就更有意思了:议付行一旦给受益人垫了钱,除非信用证里有别的说法,通常都不能再去追受益人要钱了;押汇就不一样了,只要出口商哪天还不上钱,银行立马就能要求还钱。 所以出口商在选融资方式的时候得仔细盘算一下自己能不能按时收汇;要是觉得有把握就选议付;要是心里没底或者急需周转资金又怕收不到钱就把单据“押”给银行吧。 最后咱们还是来看看UCP600这个大规矩吧:UCP600主要是给议付这类业务定规矩的;至于押汇嘛更多是依据各国票据法和质押设立的那些程序来办事。风险链条当然也更复杂些了。 总之啊这两种融资方式各有利弊:喜欢省事简单的就选议付;要是想更灵活点或者搞风险分散就选押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