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近开了个全国检察长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在会上布置了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给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了几点:首先是要用法治力量,把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这件事做得更实。针对金融领域,检察机关要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配合好,一起管管那些非法金融中介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还要把金融“黑灰产”的全链条、穿透式打击给做好,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反洗钱工作也要加把劲,特别是要注意地下钱庄和虚拟货币这些新渠道里的洗钱行为。 然后是资本市场方面,检察机关得跟中国证监会搞好协作机制,把证券检察派驻工作给完善起来。这样能提升专业化监督水平,依法严办那些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还有内幕交易的案子,保护投资者利益。 再说说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事。检察机关要贯彻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给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经营主体提供平等保护。要完善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重点盯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这两个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在反垄断方面也要多下功夫,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有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面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关键是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办案时要谨慎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商业秘密、妥善处理新技术新业态的案子来服务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次的部署系统地勾勒出了检察机关用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蓝图。从严厉打击犯罪到深化市场法治,再到保障创新活力,这些要求都体现了检察机关融入国家大局的担当。 随着各项措施落实下去,检察机关必将为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