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却转头要求女儿养老

咱们身边总有这样的家庭怪象:父母把财产全都留给儿子,却转头要求女儿养老。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呢?其实这事儿涉及到赡养义务和继承权这两个大问题。从法律角度看,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必须无条件承担的责任,不管你是儿子还是女儿,就算没分到财产,法律也没让你免除义务。 至于财产继承这块就比较灵活了。如果老人生前立了遗嘱,把家产全给儿子,那女儿多半分不着;要是没遗嘱,那就是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儿女在这时候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过也有一种情况得注意:如果老人生前已经把财产赠与给了儿子,那女儿最后可能连一分钱遗产都没了。 这么一来就出现了问题:父母想怎么分家产是自由的,但要求所有子女一起养老这事儿,看着好像不直接违法,但其实把权利义务给搞失衡了。法律给咱们留了一些救济的门道:如果你平时为父母付出得多、赡养得好,在分遗产或者谈赡养费的时候,完全可以提出多分一点;要是有弟弟或妹妹拿到了更多的财产但却没怎么尽孝,你甚至可以要求他们多承担点儿责任。 还有特殊情况得说说:哪怕老人留了遗嘱不给你留钱,但如果你自己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那法律也会强制给你留一份必要的份额。至于那些平时出力多的人,法院审理的时候肯定会看在眼里的。 对于咱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最好的办法还是先跟家里人把话说开了:把心里觉得不公平的地方摊开来讲,商量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平时花在爸妈身上的钱、给他们看病买药的票据、还有照料他们的视频记录什么的,都得收好留着作证据。 要是实在谈不拢,别硬扛着自己吃亏。可以去找社区或者街道帮忙调解;要是到了分钱或者争赡养费这一步还没解决,那就只能打官司了。记住了:赡养爸妈是咱们的义务没错,但咱也有权利为自己付出的劳动争取一份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