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法院进校园开讲校园欺凌法治课 引导学生做"不害人的勇者"而非"沉默的旁观者"

问题——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其表现形式既包括推搡殴打、强拿硬要等显性行为,也可能以言语侮辱、网络攻击、排挤孤立等方式出现,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和群体性等特点。

对学校而言,欺凌不仅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也可能破坏班级秩序与校园风气,给家庭与社会治理带来连锁影响。

如何帮助学生认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在遭遇或目睹欺凌时作出正确选择,成为校园安全治理的重要课题。

原因—— 校园欺凌的发生往往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部分学生规则意识淡薄,将“玩笑”“起哄”与“伤害”混为一谈,对行为边界缺乏清晰判断;二是同伴压力与从众心理容易放大冲突,在围观、转发、起哄中形成“群体强化”,使欺凌更具持续性;三是少数学生情绪管理与冲突解决能力不足,遇到矛盾倾向用对抗方式“赢回来”;四是个别情形下,家校沟通不畅、预警不及时,导致问题从小摩擦演变为持续伤害。

对这些成因的识别与干预,需要教育引导与法治保障双向发力。

影响—— 在本次宣讲中,彭明珠从典型案例出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强调欺凌的危害具有多面性。

对被欺凌者而言,可能产生恐惧、羞耻、自我否定等心理创伤,影响学习专注与人际交往,严重时还可能出现长期心理阴影;对实施欺凌者而言,若放任“强势即正确”的观念滋长,容易固化粗暴冲动的行为模式,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轨道;对旁观者而言,长期置身于“谁强谁说了算”的环境,会削弱对规则的信任与对正义的敏感,进而助长沉默与冷漠,形成不良氛围。

宣讲特别提示,欺凌不是“学生之间的小事”,更不是“闹着玩”,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对策—— 针对“如何正确应对欺凌”,宣讲从个人自护与集体责任两端提出路径:其一,遇到欺凌要优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与对方正面升级冲突,及时向老师、家长等可信任成年人求助,并保留必要信息以便核实处置;其二,目睹欺凌要敢于“止于未发”,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劝阻、报告,必要时提供客观证言,帮助学校快速还原事实、及时干预;其三,学校要把反欺凌教育从“临时提醒”转变为“常态课程”,通过班会、法治课、情景演练、心理辅导等方式提升学生辨识能力与求助能力;其四,完善发现、报告、处置、回访的闭环机制,明确教师、班主任、德育与心理等岗位职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修复;其五,加强法校联动,以案例教学与法治实践强化规则意识,让学生明白“法律不是远处的条文,而是身边的边界”。

前景—— 从治理趋势看,预防校园欺凌需要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过程干预、事后修复”转型。

法院与学校协同开展法治宣讲,有助于把法律责任讲清楚、把行为边界划明白,也有助于推动形成家庭、学校、司法等多方协作的保护网络。

娄底法院表示将继续深化与学校的合作,通过课程融入、主题活动拓展等方式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随着法治宣传常态化、校园管理精细化以及心理支持体系逐步完善,校园安全治理将更加注重预防性、专业性与协同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

当法治的阳光照进校园角落,那些隐秘的暴力阴影终将无所遁形。

娄底的实践表明,防治校园欺凌不仅需要法律利剑的震慑,更依赖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教育。

在未成年人保护这项系统工程中,司法力量与教育体系的深度融合,正在为孩子们构筑起既有制度刚性又不失人文温度的安全屏障。

这或许正是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值得期待的创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