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行业乱象频发亟待整治 多方联动堵住违规复出漏洞

近期,个别因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遭抵制的艺人频繁现身县域商业演出、网络直播平台,甚至以公益名义进行形象包装。此类违规复出现象引发社会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这不仅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涉及的规定,也容易对青少年价值观造成误导,破坏文化传播环境。 问题的形成与多重监管盲区叠加有关。一方面,线下演出存属地管理标准不一的情况,部分地区对经纪公司资质和演出主体的审核不够严格;另一上,部分网络平台出于流量导向,其算法推荐客观上为劣迹艺人“换身份”“换形象”提供了空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021年统计显示,当年查处的违规复出案例中,73%涉及跨平台身份隐匿,凸显线上线下协同监管的迫切性。 此类乱象已出现外溢影响。北京师范大学文化传播研究中心调查表明,每出现一起劣迹艺人复出成功案例,同类违规行为约增加18%。同时,一些粉丝群体产生“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通过刷量、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正常监管,畸形“饭圈文化”更削弱了行业规范的约束力。 构建长效治理机制,需要综合施策。文化主管部门正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演艺人员信用数据库,实现违规记录跨部门实时共享;市场监管总局拟将文娱领域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主要直播平台已试点“人脸识别+声纹比对”技术,用于拦截劣迹艺人注册。中国传媒大学法治研究所建议,可参照金融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协助违规复出的经纪机构实施连带处罚。 从国际经验看,韩国在2020年修订《演艺经纪法》后,通过强制保险、从业资格审查等措施,使艺人违规率下降42%。我国在保持行业活力的同时,也需进一步明确“禁止复出期限与违法情节轻重挂钩”的量化标准。据知情人士透露,新版《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将细化平台审核义务条款,违规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

清朗的文化生态不会自发形成,而是规则、责任与社会共识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失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是对公共价值和行业底线的必要守护。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监管落下去、把自律抓到位、把责任压实,才能压缩违法失德者的操作空间——切断其市场依赖——推动文娱行业回归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让正气和向上风气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