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规矩不能成为欺负消费者的借口,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能光靠每年的“3 15”

上海有位旅客急着去看病,他提前办好了登机手续,按时到了登机口,结果却被航空公司给拒载了,理由是航班超售。这事一出来,大家伙儿都挺气愤。大家都知道航班超售是民航界的老规矩了,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座位、减少运力浪费。法律上也没禁止过这事儿。可不能说因为是老规矩,就不管消费者的权益了。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八条规定得很清楚,航空公司得按照机票上的时间和座位运送旅客,要是因为这事儿让旅客受了损失,那航空公司就得赔钱。这次航空公司因为超售不让人登机,算是彻底违约了。交通运输部也有规定,航空公司得把运输总条件公布出来,里面还得有处理超售的条款。说白了,就是规矩得透明公正,不能随便瞎解释。 问题就出在航空公司这次是怎么操作的。你看他们发的那个《航班超售服务方案》,明明写得很清楚怎么处理超售:得先在办票的地方贴告示找自愿改签的人;实在找不到自愿的人才按顺序拒载;而且在这顺序里有特殊困难着急赶路的人是有优先权的。可到了现场呢?既没贴告示找人改签,也没发现那位着急看病的旅客有啥特殊性,直接就把他选中拒载了。旅客跟他们讲道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只会拿公司规定挡一挡。等他们问客服具体不让谁走的时候,客服居然说这事得看现场工作人员咋想。这完全就是把规则当废纸嘛!要是把流程全靠现场判断来决定,把“特殊旅客优先权”都给写在纸上没用了,那这方案也就是个摆设。 这可不是技术上有啥问题了,纯粹是规则意识不够、对消费者权益不上心。超售本身不犯法没错,但怎么在超售的时候保住消费者的权益才是关键。这是考验一家企业有没有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时候。老规矩不能成为欺负消费者的借口,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能光靠每年的“3·15”那几天喊喊口号了,得成为大家每天都要做到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