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民办实事”落到田间地头与案卷细节——长岭检察开展学雷锋实践周见闻

春风拂过吉林大地,雷锋精神再次焕发生机。在第63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长岭县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定位,精心策划组织了"学雷锋精神实践周"系列活动,引导全院干警以雷锋为标杆,将"为人民服务"该根本宗旨融入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初心使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基层法律意识有待提升,涉及农村群众的诈骗、纠纷案件频发。长岭县检察院敏锐把握这一现实需求,将雷锋精神的核心要义与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 在乡村集市这一群众聚集的场景中,检察干警搭建起"流动普法站",面对面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从土地承包纠纷到邻里矛盾处理,从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到养老诈骗防范,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能够理解和运用的知识,真正做到了普法于民、服务于民。这种做法充分反映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态度,也是雷锋"钉子"精神在检察工作中的生动体现。 文化传承是推进雷锋精神学习的重要载体。长岭县检察院在机关内部组织了书法、剪纸、美术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展览活动,干警们的书法作品笔力遒劲,体现了对雷锋精神的深刻理解;干警子女的美术作品描绘了父母在社区服务、养老院普法的场景,用童真的笔触展现了雷锋精神在家庭中的传承。这些文化形式的创新运用,不仅强化了全院干警对雷锋精神的认同感,也形成了家庭、机关、社会三位一体的精神传承体系,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文化自信。 在集中观影环节,干警们静观纪录片《雷锋》,深入思考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的内在联系。大家纷纷表示,雷锋用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真谛,这正是检察机关应当追求的目标。干警们在讨论中提出,如果雷锋是检察官,他会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会在12309大厅多一份耐心,多问一句。这种思想碰撞和精神共鸣,更深化了干警们对检察工作使命的理解,激发了他们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的内在动力。 长岭县检察院的实践表明,雷锋精神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当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更需要弘扬雷锋精神,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遵循,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文化传承中体现责任担当。通过这样的学习实践,能够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从乡村普法到机关文化,从专题学习到日常工作,长岭县检察院的实践展现了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当法治精神与为民情怀相结合,职业担当与红色传承相融合,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次纪念活动,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这正是新时代传承雷锋精神的深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