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把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工作情况跟大伙儿聊了聊。为了让大伙心里更有底,最高法还特意挑出了一批典型的案例来讲。其中一个挺有代表性的案子是,咱们得从严去打击那些跑到境外搞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头子。这事儿其实是这样的,被告人余某波拉着一帮同伙,在境外搞了个诈骗窝点,他还给自己弄了个叫“创利丰金业”的平台,对外声称能在这儿做黄金交易。 余某波把熊某钦、谢某等13个人纠集起来,组织了很多人,专门针对国内的居民下手。这帮人装成特别有经验的投资者,通过社交平台一下子加了好多人做好友。接着他们用一些固定的话术去筛选人,把那些看起来有钱的挑出来,再骗他们进直播间或者是群聊里面。他们给被害人发假的赚钱截图,说跟着他们老师投资黄金准能挣钱。最后就诱导那些人在那个“创利丰金业”平台上去玩那种假的“伦敦金”交易。 被害人投进去的钱先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里周转了好几圈,最后才进了那个平台控制的账户里。那个平台又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把钱分给了余某波他们一伙人。这一来二去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余某波他们给1789名被害人造成了2.8亿多元的损失。 这个案子先是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后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二审了一遍。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法院认定说,余某波、熊某钦、谢某这14个人心里头坏得很,就是想把被害人的钱占为己有。 余某波不光在境外指挥着这群人干坏事,他自己也算是个犯罪集团的大首脑了。他以前就干过电信诈骗的事儿,本来是个逃犯呢,现在又跑过去组织这种犯罪活动。而且骗的钱还特别多,罪名特别严重。虽说他后来主动退了些钱还立了点功,但这也没法从轻判他。最后法院就给余某波判了无期徒刑,还把他的政治权利给剥夺了一辈子,财产也全部没收了。 剩下的熊某钦这些人因为罪责不同,被判了十三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还罚了款。法院那边查扣了7381万多元的财物,已经按比例还给那些被骗的被害人了。 最高法觉得这个案子挺有意义的,它是跨境作案的一种典型诈骗手段。这帮人分工特别细配合得也挺好,就拿投资黄金能赚大钱来当诱饵。利用人们想赚钱的心理去骗人。 他们装成资深的投资人、扮成明星导师什么的去骗人、造假象什么的招数是一套接着一套的,最后把被害人给套进去了才发现上当了。 法院这一次也是坚持要“打团伙、挖主犯”,对这种跨境诈骗的主犯绝不容忍。这也是给社会上发了个强烈的信号:只要是诈骗必须要打!不管你跑多远也得把你揪出来。 这件事儿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点。那些陌生的人推荐股票或者是理财导师之类的全都是坑!别被高利息给蒙了眼睛小心把本金全搭进去了!投资理财的事儿还是认准正规渠道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