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退休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2026年的职称评审迎来了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3月20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这个文件明确了哪些人不能申报职称评审。给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2026年4月20日。这次修改给《暂行规定》带来了重要的变化,新增了5条规定,修改了10条规定,强化了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和信用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到,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如果受到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间就不能申报职称评审。对于非公职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在处分期间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也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他们的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来处理,具体要求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这次修改还特别关注了信用管理问题。中办、国办印发的文件要求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这次修改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健全职称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称活动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里提到了一些失信行为的情况:申报人弄虚作假、造假材料,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评审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违规为他人谋利;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职称信用管理制度和调查处理规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制定具体办法来处理这些失信行为,并将记录和汇总起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归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如何加强信用管理:各部门之间要协作配合调查处理这些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一些具体措施来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李雨青和陈依婷是这次《征求意见稿》的编辑和初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