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时候,山东有个周某因为嫖娼被拘留罚款,可他没跟单位说。到了2014年,银行搞内部排查发现了这个事,就按规定把他给辞退了。周某不服气,说自己在放假期间干的坏事,跟工作没啥关系,而且都过了这么久,单位处理也没道理,就告上了法院,想把工作要回来。 这个案子到底谁有理?主要得看三个问题:第一,单位定的规矩合法不合法?第二,他干的坏事跟工作有没有关系?第三,单位处理程序合不合规? 法院最后说了,单位的规矩是经过职工大会通过的,文件也都发下去了,大家也都学了。虽然周某是2011年犯的错,但是2014年的新规定说了以前没处理的旧账也照新规矩办。 所以法院认为周某的行为不光违法治安条例,也直接违背了银行明摆着的纪律要求。这判法更支持用人单位按规矩管员工。一方面是告诉大家,哪怕你是故意隐瞒犯错让单位没及时发现,也不能拿时间长、跟工作没关系当借口;另一方面也告诉员工要守规矩。 以后职场管理得更人性化点。用人单位得把规矩定得更细更合法点,平时多宣传多检查;劳动者也得懂点法讲点道德,别觉得只要不上班干啥都行。要是真摊上了行政处罚或者违法的事,最好赶紧跟单位说清楚。工会也得出来协调协调程序和结果公平的问题。 以后这种事肯定还会有。随着法律越来越严,用人单位得更注意程序和证据留好了;劳动者也得搞清楚自己做的事跟工作有啥关系。法院审理的时候还得在保护员工权益和维护单位管理权之间找个平衡点。 这案子不光是个劳动纠纷解决了,更是给职场定了个规矩和道德的界线。大家要明白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是现代职场的底子。在法治社会里,我们都得做个懂法守法的人,一起把工作环境搞得公平有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