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法院开展校园普法专项行动 以法治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校园欺凌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校园秩序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从侮辱性绰号、言语讥讽到肢体推搡、孤立排斥,再到借助网络造谣、恶意传播等,欺凌形式更为多样,也更隐蔽。有些行为表面像“同学间闹着玩”,却可能造成心理创伤,甚至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民事侵权乃至刑事责任的边界。如何让学生“知其害、明其界、懂其法”,成为校园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课题。问题的产生既与个体有关,也与环境治理涉及的。一方面,少数学生法治观念薄弱,对“玩笑”和“伤害”的界限认识不足,容易从众、攀比等心理驱动下升级行为;部分受害者因恐惧、羞耻或担心报复而不愿求助,使问题持续累积。另一上,校园管理在欺凌的早期识别和干预上仍有薄弱之处,尤其在网络空间,传播快、取证难,更容易引发二次伤害。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沟通不足、情绪管理能力欠缺等,也可能加剧矛盾和冲突。针对上述现实需求,大邑县人民法院“豌豆荚·邑阳阳”普法团队成员陈莉法官近日走进子龙街小学,以“向校园欺凌说‘NO’”为主题,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讲。课堂以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借助漫画图示还原校园常见情境,逐项梳理欺凌的不同表现及对应法律后果,引导学生认识到“欺凌不是简单矛盾”。宣讲用通俗语言讲清法律规则和行为边界,并设置互动环节。针对“被起难听外号怎么办”“看到同学被欺负如何处理”等问题,法官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做法,强调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学校与监护人渠道依法依规处理,帮助学生掌握自我保护和合理求助的方法。从效果看,面向全校开展系统化普法,有助于在校园内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共同认知。对学生而言,明确法律边界能减少冲动行为和从众欺凌,增强规则意识与同理心;对学校而言,普法更强化预防导向,推动形成从发现、报告到干预、跟踪的闭环机制;对社会治理而言,司法机关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有助于把风险防控前移,从源头减少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固的保障。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多方协同、持续推进。对策上,一是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提高识别和预防能力,将反欺凌内容融入日常课程与主题活动,结合不同年龄特点分层开展;二是完善校内处置机制,细化报告流程、保密措施和心理干预,保障受害者安全,避免“沉默受害”;三是强化家校社联动,督促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管护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四是加强对网络欺凌的教育与治理,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规范表达,同时提升证据意识和风险意识;五是坚持依法处置与教育矫治并重,对情节较重的依法追责,对涉事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做到惩戒有度、教育到位。面向未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优化、社会对校园安全关注度提升,校园欺凌治理将更强调预防和机制建设。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合推进普法进校园,有助于把法律规则转化为学生的日常行为准则,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治理能力建设,营造尊重、友善、守序的校园氛围,才能让每一名学生在安全环境中学习生活、向阳成长。

校园应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而不是欺凌滋生的地方。司法机关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让学生在真实案例中理解法律后果,在互动交流中把握行为边界,有助于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当更多学生树立起法治意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尊重并维护他人权益,平安友善的校园就不再只是期待,而会成为可实现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