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保护成效明显 国际重要湿地数量继续位居全球首位

湿地作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净化水质各上起到着不可替代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开发利用不当和保护措施不足,全球湿地面积持续萎缩,生态功能退化。我国作为湿地资源大国,有如何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的重要课题。 为应对此挑战,我国近年来在湿地保护领域采取了系统性、法治化举措。2021年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法,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促进湿地恢复配套制度,全国21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纵向贯通、从法律到制度横向配套的保护体系。这一法治保障体系的建立,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具体保护实践中,我国建立了完善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目前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形成了纵横交错的保护网络。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其中约90%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既实现了生态保护,也满足了公众的生态文化需求。我国认证的国际湿地城市达到22个,数量居世界首位,充分说明了我国在湿地保护国际合作中的领先地位。 在湿地修复上,我国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实施38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00余万公顷,相当于恢复了一个中等省份的湿地资源。特别是红树林保护修复上,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同时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有效遏制了外来物种对本土湿地生态系统的威胁。这些数字背后,是我国在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上的长期投入和科学决策。 在国际层面,我国积极提出湿地保护中国方案,正式成立并高质量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意向成员国已增至20个。这表明我国不仅在国内湿地保护上取得成效,更在国际生态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为全球湿地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 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将更深化湿地保护工作。国家林草局明确提出,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推动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同时统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快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湿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统一,使湿地保护成为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中国的湿地面积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这份自然财富既是长期治理的成果,也意味着新的责任。通过严格落实法治保障、优化治理体系、探索价值转化路径,中国的湿地将持续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支撑,为建设美丽中国筑牢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