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1987年,詹先生夫妇在单位福利地基上盖了一套自建房。时间一晃到了2012年12月,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出现了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屋顶漏水这些问题。新洲区房屋安全鉴定所给这房子做了鉴定,认定这是D级危房,危险得不能再住人了。按照武汉市的规定,只要不扩大面积、高度和占地面积,危房是可以原址改建的。詹先生就在2014年把申请递上去了,社区和街道也都同意了。 到了2017年5月,原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给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是2016年9月批下来的。按理说手续都办齐了,詹先生就在2018年开始动工。可没想到,因为跟邻居闹矛盾,施工断断续续停了好几次。最要命的是,因为纠纷拖了太长时间,詹先生都忘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实是有有效期的。等到2023年他想接着干的时候,邾城街道办事处说他没有证了,让他停工。街道办还发了个函说,詹先生的施工是按照许可证批准的内容来的。 这下就尴尬了,大家开始争论到底是能不能继续盖房子。其实詹先生夫妇一家日子过得挺艰难的。房子拆了以后他们只能租房住,条件也不好。詹先生愿意接受邻居合理的要求,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调解一下。这个事情反映出几个大问题:第一是邻里之间的矛盾怎么解决才不会拖太久;第二是如果因为别人的问题导致许可证过期了该怎么办;第三是政府部门怎么在坚持法律和维护稳定之间找到平衡。 这事儿拖了八年才解决了一半还没盖完房子呢!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了,也反映出城市建设里有很多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公众都在看呢!希望政府部门能依法办事、积极一点把问题解决好。大家也应该明白:在盖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关注手续有没有问题;还有邻里关系好了什么事都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