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检察院与审计局建立协作机制推进监督贯通协同 护航公益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范县人民检察院与审计局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共同签订《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标志着两部门协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监督效能提升离不开部门联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审计机关的专业监督分工不同,但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目标一致。检察公益诉讼侧重通过司法手段保护公共利益,审计监督则以“经济体检”方式发现问题线索。两者协同——既能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也能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此次协作机制明确了依法履职、协同共治、问题导向、高效务实四项基本原则。双方将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机制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监督发现;建立线索移送制度,推动问题线索闭环办理;建立办案协作制度,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加强配合。此外,审计局向检察院派驻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入强化工作衔接。从现实层面看,这个机制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公共利益涉及的问题更加多样复杂,单一监督方式往往难以全面应对。通过检审协作,可实现更好的监督叠加效应。审计部门在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监督成果,可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支持;检察机关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跟进,推动整改落地,形成闭环。这既提升了监督效率,也增强了监督的刚性与权威。从发展层面看,检审协作机制为范县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通过深化协作,有助于更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尤其在民生、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协作可更早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减少公共利益受损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环境。

监督体系的现代化转型,需要突破条块分割带来的协作壁垒。范县的实践显示,通过制度衔接与人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监督与法律监督可以形成“1+1>2”的合力。此探索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也说明了新时代监督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