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属企业治理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国资委党委日前正式印发《省属企业治理主体决策工作规程》及配套的《省属企业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标志着全省国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效能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近年来,云南省国资委通过开展公司治理示范创建、实施"董事会建设提升年"等专项行动,省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然而,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浮现。部分企业存决策流程标准不统一、权责边界模糊不清的现象,甚至出现权力越位、错位等问题,这些"痛点"严重制约了企业治理效能的更提升。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决策低效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省属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省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定了新的治理制度框架。新规以党的领导、权责法定、分层授权、穿透监管为基本原则,通过制度重塑推动企业治理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协调、有效的治理生态圈。 《工作规程》和《权责清单》的核心创新在于明确化管理。通过"一张清单"的方式,将原本模糊的权责交叉地带明确化、具体化,使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清晰可辨。这个做法有效化解了权责不清导致的各类问题,让企业各级管理层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在决策流程上,新规实现了从凭经验办事向按规矩办事的转变。《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先后顺序和具体要求,确保决策过程严谨有序、公开透明。这种标准化的决策流程设计,解决了"怎么干"的问题,为企业规范决策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监督保障上,新规建立了全链条的管控机制。特别强调了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流程管控,明确了对下属企业的授权机制,既充分释放了企业的经营活力,又强化了监管的有效性。这种"既松绑又管好"的做法,为决策风险防控加装了"安全阀",防止权力失控。
云南此次改革是对中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具体落实。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国企治理效能的做法,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随着改革加快,省属企业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保障,高质量发展步伐将继续加快。